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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46 上海音乐学院附中食堂领导陪餐制度
2019-12-02

上海音乐学院附中食堂

领导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就餐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       学校实行领导陪餐制,校领导每天到食堂就餐地点陪餐。

2.       陪餐领导在确有困难不能陪餐的情况下,要提前调整,保证工作日每天有校领导陪餐。

3.       陪餐领导要按时签到,陪餐结束后,认真填写陪餐记录表,并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4.       陪餐领导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估,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以便及时改进。

5.       每次就餐前,陪餐领导须提前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若有不良反应,排除因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的情况后,迅速反馈校长。同时阻止他人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当餐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6.       未经学校安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

 

                                                 上音附中

20195

上音附中食堂

领导陪餐记录表

日期


陪餐人


菜品情况
(外观、口味、质量)


学生反馈


食堂环境及
从业人员情况


发现问题和
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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