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附中食堂
领导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就餐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 学校实行领导陪餐制,校领导每天到食堂就餐地点陪餐。
2. 陪餐领导在确有困难不能陪餐的情况下,要提前调整,保证工作日每天有校领导陪餐。
3. 陪餐领导要按时签到,陪餐结束后,认真填写陪餐记录表,并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4. 陪餐领导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估,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以便及时改进。
5. 每次就餐前,陪餐领导须提前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若有不良反应,排除因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的情况后,迅速反馈校长。同时阻止他人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当餐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6. 未经学校安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
上音附中
2019年5月
上音附中食堂 领导陪餐记录表 | ||||
日期 | 陪餐人 | |||
菜品情况 | ||||
学生反馈 | ||||
食堂环境及 | ||||
发现问题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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