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简称上音附中),国家级重点中专。上音附中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中等音乐专业学校,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前身是由人民音乐家贺绿汀于1951年创办的少年班。学校共有1个专业(音乐专业),3个专业方向(器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理论),37个专业品种。
学校所获荣誉如 1993年,学校被文化部授予“三年中连续四次获国际音乐比赛第一名”的唯一奖匾;2015年被评为上海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首批特色示范校;2017年荣获上海市教学成果特等奖;2018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9年被评为上海市中职示范品牌专业;2020年入选上海优质中职培育学校,2022年获评A级;2022年荣获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2022年获上海中小学党建特色学校(攀登计划);2023年,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入选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专业。建校以来,学校师生在国内外重大音乐比赛中摘金夺银,硕果累累。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各岗位共6人。
二、招聘岗位类型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类型
(1)教师岗位:从事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工作;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教学辅助等工作。
2.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具备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意识强,具备统筹协调沟通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序号 | 用人科室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1 | 附中弦乐科 | 竖琴教师 | 教师 | 1 |
1. 具备竖琴表演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 2. 具备中级职称或以上,高级职称优先考虑;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备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 具有专业院校竖琴相关教学或国内外一流乐团的工作经历; 5. 具有娴熟的竖琴演奏能力与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含比赛经历、举办过公开竖琴独奏音乐会、拥有与国内外交响乐团合作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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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附中文化科 | 语文教师 | 教师 | 1 | 1. 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 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 3. 具有语文学科的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4. 有相关小学或初中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5. 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3 | 附中文化科 | 数学教师 | 教师 | 1 | 1. 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 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 3. 具有数学学科的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4. 有相关小学或初中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5. 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4 | 附中文化科 | 地理教师 | 教师 | 1 | 1. 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 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 3. 具有地理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4. 有相关中学教学经历; 5. 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5 | 附中学生科 | 工作人员 | 其他专技 | 1 | 1. 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 有较强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愿意积极投入学校德育、学生管理工作; 3. 具备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 4. 有心理机构咨询经验者优先;具有学生管理和活动策划等组织实践经验者优先; 5. 有较强的学生活动组织策划、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
6 | 附中财务科 | 财会人员 | 其他专技 | 1 | 1. 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 具备财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 3. 熟悉财务相关管理知识和财务法律、法规、政策,能熟练应用财务管理相关软件; 4. 有一定事业单位会计实践经历者优先考虑。 |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
申请人将报名文件:《上海音乐学院附中2024年岗位申请表》(见附件)及个人简历发送至syfzzp@163.com,根据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请务必准确填写。邮件命名方式以及附件请按照“岗位+姓名”的格式。未按要求报名者恕不接受申请。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
2. 资格审查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后续考核通知。收到考核通知后,需根据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验证材料。
3. 考核
由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主要通过初试、复试测试申请人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4. 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 考察
由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组织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党政联席会议、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录用形式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按择优纳编原则录用,录用后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邮箱:syfzzp@163.com
联系电话:021-64716362,64313528
上海音乐学院附中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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