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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11-33 与法相伴 呵护成长
2022-08-11

2021922日上午,上音附中的小音乐厅里,座无虚席。初一年级的同学们正在聚精会神地倾听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的陈雅检察官的法治讲座——“与法相伴,呵护成长”。陈检察官的语言生动,事例警醒,让在座的同学们感触颇多,受教颇深。


讲座中,同学们明白了法律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作为祖国花朵的青少年们,一定要懂法、知法、守法、护法。

生活中,偷盗、抢劫这些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出现时,挺身而出的警察是法;发生车祸等交通事故后,保障我们权益的也是法;当未成年人过于沉迷网络时,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还是法。可以说,懂法知法是与法相伴的第一步。试想如果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都不知道,那怎么可能做到守法甚至护法呢?想要知法懂法,我们首先得知道每部法律分别都是讲什么内容的:《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其他的法律都是以《宪法》为编订依据的。《刑法》则是规定了什么是犯罪及各种犯罪的处罚方式。《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和我们青少年关系最密切的法律,是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我们在平常一定要学习这些法律规定,这样才不会因为不懂法而犯法,也能在自己的正当权益被侵犯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在懂得了法律后,我们就当然要按照法律所要求的来做,也就是守法。孟子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我们所处的和谐社会,就是由许许多多自觉遵纪守法的公民所组成的。但是这世界上也有不少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的人。比如陈雅检察官讲到了校园欺凌案件:强迫别人脱光上衣,用毛巾抽打;每天放学都围堵要钱,不给就扇耳光……还有新闻上常常能看到的抢劫、殴打等恶性事件等,这些违法犯罪分子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我们在平常生活中也要注意守法。不闯红灯,不打架,不拿别人的东西……其实都是生活中的小事,但你如果都做到了,那就是一位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和法律成为朋友的最后一步就是护法,顾名思义就是维护法律,看到违法行为要劝阻。有的同学可能就要害怕了,杀人放火的事情,我哪有胆量、哪有能力去阻止呢?的确,杀人放火那些恶性犯罪,我们青少年没有能力直接去阻止,要先保护好自己,不过可以拨打报警电话,请警察叔叔来制止,这就是在护法。同时,我们可以从劝阻身边的校园违纪行为做起,如看到同学骑车带人飞速疾行、与“社会哥”称兄道弟、躲在角落吸烟等等,要提醒他们改正。因为这些校园违纪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可能就会演化成日后社会上的违法犯罪。不要小看这些努力,它们就像一束束不起眼的烛光,千千万万的烛光合起来,便会照亮整个世界。

    总之,这场不寻常的讲座,让我们走近了法律,相信上音附中的同学们都能与法律成为朋友,在法律的陪伴下健康快乐地生活、成长。

II-11-33 与法相伴 呵护成长

II-11-33 与法相伴 呵护成长

 

                                                   撰稿:初一丙班 章奥哲 王昕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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