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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 家委会工作制度
2019-12-08

上音附中家委会工作制度

为密切家、校关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激发广大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在家长自愿、教师推荐的基础上,我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学生科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3、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做好有关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4、每班选出一名家长委员会成员,组成校级家长委员会。

5、每学期开学召开一次家委会会议。家长委员会其它活动的次数根据每学期不同的内容而定。

6、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组织和参与家长学校活动,如教育心理、家庭教育讲座和沙龙,亲子活动等。

2)听取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汇报。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3)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4)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为建设好学校出谋划策。

5)积极参与班级、校级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

6)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和小结,家委会活动的开展有记录。

7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长委员会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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