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党总支部工作职责
一、简介:
上音附中、附小是由人民音乐家教育家贺绿汀于1951年创办少年班开始,学校以培养国家级音乐人才为已任,建校以来,学校传承了附中的优良传统,坚持精品教育的办学定位,为祖国音乐事业源源不断地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上音附中党总支现有正式党员46名,党总支下设二个党支部,即专业科党支部(22名)和文化行政科党支部(24名)。
二、主要承担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推进学校改革、建设和持续发展。
2.在上海音乐学院党委领导下,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4、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
5、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本着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7、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实行政治、思想、组织领导,支持他们围绕党和学校中心任务,根据各组织的章程和特点,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在上海音乐学院工会领导下,充分发挥学校工会作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9、在上海音乐学院统战部的领导下,做好学校的统一战线工作。
三、开展落实党的"三大主体责任"与"四责协同"机制的职责:
1. 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2. 贯彻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3.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4、抓实从严治党,落实党总支主体责任。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纪检委监督责任。
6、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7、强化齐抓共管,落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
四、总支部名单:
丁 缨 校长、副书记
张 锷 书记、副校长
李仲璠 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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