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附中返校复学及疫情防控
告家长书
高二年级各位家长:
我校高二年级定于6月14日返校,6月15日正式上课。在返校复学之前,请各位仔细阅读下列说明,并请在返校复学后根据要求配合学校做好防疫防控工作。
1、 请确认自己来校之前至少已在上海14天,请确认自己最近一个月内没有去过国外。在返校复学日的前14天开始,请所有家长按照学校下发的《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记录学生每日体温情况,并上报给班主任老师。(对来自湖北(含武汉)地区、其他国内重点地区、境外地区需进校学习的学生请参考《后勤防疫工作方案》(简称)——校门管控)。
根据自身情况,若不能确保返校前在上海待满14天,也可选择申请核酸检测,作为复学进校的凭证。
2、 疫情期间学生是否到校学习,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若选择不复学返校,请家长务必提交不复学返校的申请,家长签名后交于班主任。同时学校会提供必要的线上学习指导和帮助。
3、 学生进出校须知: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校,出行请注意个人防护。进校流程: 出示IC卡、绿码、行程码→提交《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健康状况承诺书》→测体温正常→手消毒→领口罩→入校,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学生,学校一律拒绝进校。疫情期间家长不得进入校园。所有住读生实行封闭管理(包含周末及节假日),不得私自出校门。走读生出校门后当天不得再进校。
4、 学生校内须知:学生在校每日须进行晨检、午检,晚检(住宿生)。学生进教室前须洗手,保持和同学1米以上间距,在教室内必须戴口罩。课间休息不串班,不聚集,和同学、老师保持一定间距。学生不得在学校接受各种外卖、快递。违反上述规定可作违纪处理。
5、 学生琴房练琴须知:住读生及走读生使用琴房必须一人一间,不得聚众,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琴房。参考执行《疫情期间琴房、宿舍管理制度》
6、 住读生须知:学校对住读生实行封闭管理。参考执行《疫情期间琴房、宿舍管理制度》
7、 学生就餐须知:学生就餐须在校内食堂进行。参考执行《后勤防疫工作方案》——食堂管理
8、 在校内因病发烧的学生须知:学生若有发烧等症状一律不准进校。若进校后发现发烧等症状,及时和班主任老师或医务室老师联系,所在班级将第一时间进行全班隔离。再由医务室老师确认后启动防疫程序,执行《后勤防疫工作学生要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学生就医必须持学校填写并盖章的《上海市学校方便就诊卡》、医保卡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挂号就诊。
9、 在返校复学后,学校将对所有高二学生进行心理测评,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帮助学生度过心理适应期,临近政史地合格考,请各位家长关注自己孩子的心理健康,引导孩子以积极、轻松的心态应对考试。
学校将和您一起,陪着孩子们度过这个重要而又充满意义的特殊时期!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请仔细阅读之后的附录《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后勤防疫工作方案》(摘要)、《疫情期间琴房、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在校如违反上述规定,将受纪律处分。
本通知书以线上方式发送并以微信小程序方式接受家长回执,请认真如实填写以下回执内容。
《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通知书》回执
确认选项:
1、目前已在沪超过14天()
提前14天到沪进行自我隔离(住宿费用自理)()
提前9天到沪并在沪待满7天后前往指定地点做核酸检测(住宿费用、检测费用自理)()
2、近期(1个月内)未去过湖北及国内其他重点地区()
近期(1个月内)未去过国外()
近期(1个月内)去过湖北及国内其他重点地区()
近期(1个月内)去过国外()
3、复学后来校上课()
不来校上课,自行复习()(同时提交不复学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确认。)
4、住校生()
在沪租房()
在沪非租房()
在沪租房学生必须有家长(监护人)陪同,陪同家长(监护人)须与学生一起提前14到沪进行自我隔离(住宿费用自理),或提前9天到沪并在沪待满7天后前往指定地点做核酸检测(住宿费用、检测费用自理)。承诺以上内容均可做到后,学生方可复学进校,并于进校时填写承诺书。
5、已阅读《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通知书》所有内容,并会按上述要求做。()
6、知晓若违反《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通知书》中“学生校内须知”的部分规定,可能受到校纪处理()
7、已阅读附件《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后勤防疫工作方案》(摘要)、《疫情期间琴房、宿舍管理制度》,并知晓违反规定可能受到纪律处分()
8、附件《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后勤防疫工作方案》(摘要)、《疫情期间琴房、宿舍管理制度》
2020-5-9
上音附中疫情期间宿舍(琴房)管理制度
1. 严格实行学生公寓(琴房)封闭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期间一律谢绝访客(家长禁止进入)。住宿生在校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校(周末、节假日不回家)。
2. 严格按照宿舍作息时间执行,除规定时间内住宿生可进入宿舍,其他时间一律不得进入。
作息时间:6:10起床;6:20离开宿舍;6:30-7:30早琴点;8:30-11:30、13:30-16:30、18:30-20:45宿舍关门(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必须回宿舍的,须接受宿管老师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宿舍);11:30-13:30宿舍开放(午休);18:30-21:00晚琴点(住宿生须在琴房);22:00学生熄灯就寝。
3.走读生需用琴房者在返校第一周之内提出申请,填写《上音附中走读生琴房申请》,经学生科同意后,方可进入琴房。走读生使用琴房时间为每日8:00-17:00,除规定时间外,走读生一律不得进入琴房。
4.学生在宿舍及琴房期间,不得聚众,不得随意进入他人宿舍和琴房。宿舍(琴房)内严禁用餐。
5. 学生每日须经免洗消毒液洗手后方可进入宿舍(琴房),住宿生每日离开宿舍及就寝前须接受体温检测,测温时间:第一次:6:00-6:20(早上学生离开宿舍时);第二次:21:00-21:30(晚上学生就寝前),由宿管老师逐一进行测温。
6.住宿生应在第一天返校前对自带箱包行李进行消毒。每日须在宿舍内进行自我卫生消毒。宿舍寝室长须负责室友健康观察和报病制度,同时做好每日通风和卫生整洁。
7. 体温不正常或有疑似病状的住宿生,立即送留观室处理,并联系家长、监护人及时领回就诊,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紧急情况,呼叫120救护车。送医的学生须有医院康复证明后才能返校住宿。
上音附中 学生科
2020年4月
后勤防疫工作方案(摘要)
一、 校门管控:
1. (略)。
2. 开学后,师生员工凭IC卡,出示绿码、测量体温、登记、手消毒、领取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校。学生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随申码,无绿码不得入校。如体温>37.3℃者,经水银温度计复测依旧>37.3℃者不予进校(学生可在留观室暂留,立即联系家长或监护人领回就诊),并作登记,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3. 非学校师生(含学生家长),原则上不予进校。若因工作需要,须对口部门提前报备,经同意后,出示绿码、测量体温、登记、手消毒、自备佩戴口罩后,方可入校;无随申码绿码及体温>3
7.3℃者不得入校。
4. 在境外的师生不返校。境外确须实返校的和从湖北(含武汉)返沪的师生须完成14天在沪健康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身体健康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入校。
5. 上学高峰时段(7:30—8:30),实行人车分流进校。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走东平路校门的小门。机动车辆走岳阳路大门(车内人员均须按要求完成防控检查)。
6. 走读生放学后才可离校(当天不得再回校)。住宿生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离校(周末、节假日不回家),确须外出上课的住读生须到学生科报批。
7. (略)
8. 快递、外卖一律不进学校,门卫不予代收。
二、 公共卫生
1. (略)
2. (略)
3. 设立若干“废弃口罩、手套回收桶”,集中消毒处理。
4. 厕所洗手台提供抑菌洗手液,走道公共区域安放免洗手消毒凝胶,供师生随时使用。
5. (略)。
6. 进校人员在校期间,二人以上的场合及公共场所均需佩戴口罩。
7. (略)
8. (略)
9. 开学后,人流量最大的六号楼,仅开南大门,并在一楼大厅设测温仪,发现体温异常,经水银温度计复测依旧>37.3℃者,不得进楼,并马上送往留观室处理。
10. (略)
三、 晨检、日间健康巡查
1、 学生晨检:
每天早上学生进校进班时均先测体温,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检工作。晨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学生科、校卫生室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留观室处理。
班主任如实填写好晨检统计表签字后交学生科,由学生科填写汇总表,学生科长审核签字后连同班级原始报表一并于10:00前交校卫生室。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2、 教职工晨检(略)
3、 日间健康巡查:
日间健康巡查按班级、科室于日间上下午各一次测温。
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立即持《上海市学生方便就诊卡》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凭此卡核酸检测免费),并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有疑似病例需要及时送定点发热门诊医院诊治,有医院康复证明后才能返校。
学生在校期间,出现疑似病情,立即送往留观室处理,并联系家长、监护人及时就诊,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紧急情况,呼叫120救护车。有医院康复证明后才能返校。
卫生室医生与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地区医院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实时信息互通,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校内出现异常症状人员检查治疗渠道畅通。
四、 因病缺勤缺课每日网络直报、病因追踪
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复课证明查验
1、 报告:
学校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上报,学校发现疫情要在1 小时内上报区教育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小时内应该报告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教育局。
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情况时,学校卫生室老师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向校办报告,校办及时向区教育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报告。
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卫生室老师及时上报,校领导召集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卫生室(30分钟内组织排查)——校办〈1小时内)——区教育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小时内)——市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重大疫情由校领导于1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2、 处置
患者必须得到及时隔离和及时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并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隔离期限;
卫生保健老师开展校内消毒隔离指导工作,重点班级(场所)重点消毒,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学校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出专栏、广播、上课、张贴或发放宣传资料等;
停止使用校内公共场所及公用教室(校车、集体食堂),停止师生集体性活动,严格防范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卫生保健老师在控制疫情期间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每天对学生进行症状监测,如发现体温大于37.3℃并伴有相似症状的学生应通知家长,及时离校就医;
卫生保健教师每天追踪发病动态,做好每日传染病发病情况登记、统计和汇总,并在每日上午9:30时前将前一日9时到当日9时学校师生的发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给区疾控中心,完成传染病发病监测续报工作;
配合市、区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积极修正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3、 复课证明查验
学生病情痊愈,持二级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校上课。
学校卫生室和学生科老师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疾病控制中心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卫生室或学生科老师复检后通知班主任,方可进班复课。校卫生室老师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记录其复课时间。
六、 食堂管理
1. (略)。
2. (略)。
3. 食堂三餐改为套餐制,一次性餐盒,不提供汤水。
4. (略)。
5. 根据教务科调整的课表,错峰就餐。
6. 餐厅一门进一门出。师生进食堂前,须在餐厅门外清洗、消毒手部后方可进入,排队保持一米距离。
7. 教职工原则上打包到各自办公室就餐。学生可在餐厅、六号楼112、113室就餐。餐桌座位对角分开坐,避免师生就餐时近距离接触。就餐时互相不交谈,尽快离开。
8. 所有就餐人员自行做好垃圾分类。
七、 住宿管理
1. 每天早上出宿舍时,须接受体温检测,发戴一只一次性口罩。住宿生须经免洗消毒液洗手后方可进入宿舍。晚上宿舍晚点名时,再接受体温检测。
2. 体温不正常或有疑似病状的住宿生,立即送留观室处理,并联系家长、监护人及时领回就诊,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紧急情况,呼叫120救护车。送医的学生须有医院康复证明后才能返校住宿。
3. (略)。
八、 防控物资筹措管理(略)
九、 留观设置(略)
十、 隔离工作(略)
上海音乐学院附中
2020年4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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