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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党风廉洁 综述
2020-11-08

3、党的建设加强 主体责任落实

3-9        党风廉洁综述

 

上海音乐学院附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招生、收费等工作流程,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

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党总支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四史”学习。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拓宽学习载体,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

以学校开展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执行党的八项规定要求,遵守廉洁纪律,把落实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

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特制订《2020招生文件》,从招生考试实施细则、评委和监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初试及复试的评分及打分方法,以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因疫情防控需要,在校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在招生组全体教职工的齐心协力下,学校开创了2020年全国第一所音乐类同类学校线上招生的先河,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2020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收费工作,推动学校政风行风建设。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财[2020]44号)、《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基础教育规范教育收费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法[2018]24号)等,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党政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的必要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并在中层办公会议上专题传达部署文件要求,严格自查学校教育收费情况,结果如下:

n  教育收费规范,符合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n  学校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n  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

n  不存在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

n  不存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n  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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